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 号)条件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报考初级(士)职称的条件

药(技)士:具备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普通全日制学历。

(二)报考初级(师)职称的条件

1.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普通全日制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普通全日制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护师: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

(三)报考中级职称的条件

1.主治医师(临床、中医、口腔类别):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2.主管医师(公卫类别):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3.主管护师: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或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4.主管药(技)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的,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二、2024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并须符合我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规定。学位效用等同于学历。

(一)报考有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供医学类(不含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

报考临床医学检验学(代码352)中级资格,后学历可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学历。

(二)报考有护士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供护理或助产专业学历。

(三)报考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应提供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学历(以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四)首次报考医技类专业,应提供医技类或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具有低一级医技类资格的人员,应提供医技类或医学类专业学历。

首次报考眼视光技术专业,应提供眼视光学或眼视光技术专业学历。

(五)卫生系列内平考同级别资格,应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应的专业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