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4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1 来源:直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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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浙江省2024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详细内容是由直达100小编整理编辑,内容如下:

《查看原文》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有关2024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工作安排!

报名时间:4月23日—5月24日

现场确认:4月24日至5月25日

考试缴费:5月4日—5月30日

准考证打印:考前一周

考试时间:7月6-7日

根据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安排,现就做好2024年度我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及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文件,符合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组织与报名()考试组织

1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全省11个市各设1个考点,省直和浙江大学各设1个考点。在杭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省部属其他企

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省直考点报名;非在杭

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省部属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到所在地的市考点报名:浙江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浙江大学考点报名。

2.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本市考点的考务工作,浙江大学负责

其各附属医院的考务工作,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负责省直考点的考务工作(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武林广场8号浙江省科协大楼1108)


()考试报名

4月15日前,医疗卫生单位对年度申报对象进行摸底,填写预报名摸底信息表(附件2),并通过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逐级上报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省属医疗卫生单位预报名摸底信息表直接报送。预报名摸底仅作为后续考试和评审安排的参考内容,不作为考试正式报名的依据。

(二)考试报名。

1、网上预报名。4月23日—5月24日期间,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者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经注册后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4年度考试申报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可选择在4月24日至5月25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并提前告知考生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相关材料等重要信息。

报名现场确认所需提供证件及材料如下:

(1)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

(2)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受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岗位职级证明;

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三、考务管理安排

资格审核。

考试资格审核由省、市两级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各市于5月4日—5月30日开展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全部完成后在考务管理系统内上报审核数据。

考场编排。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须在6月7日前在考务系统中完成考场维护,并在6月12日前完成考场和考生座位编排。

准考证打印。

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起至考试前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一个月后,考生可在线查询个人考试成绩。初、中级考试合格人员由省人力社保厅公布考试结果,并颁发资格证书,高级考试合格人员可在线查询下载考试合格证明。在线查询地址为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网站或在“浙医聘”微信公众号。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四、考试筹备实施


(一)现聘任其他系列(非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实际从事卫生管理研究的人员,符合《通知》的报名条件,可申请报名参加同级别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考试。

(二)现聘任在七级、八级管理岗位人员,且未聘任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符合《通知》的报名条件,可申请报名参加中级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考试。

(三)在2026年底前,聘任在五级、六级管理岗位的,且未聘任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符合《通知》的报名条件,可申请报名参加副高级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考试。

今年是我省首次开展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考试和评审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政策宣传、考生服务等考试前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和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联系。


()考试实施前,各考点于623日前须将主考和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我中心。


五、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考务管理及考生违纪处理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等要求执行。


六、考试收费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收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综[2016]13)、《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文件精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100元。


联系人及电话


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联系人:陆佳裕、黄卫华;

联系方式:0571-87709369、87709039;

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联系人:张革来、云淑林;

联系电话:0571-87567812、87567833。